(莎阿南21日讯)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因强奸一只猫而被控虐待动物罪名,他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此外,他也承认衣着暴露和非法入境罪名,被判监禁4个月。
推事旺诺拉妮莎对33岁的被告阿曼沙,违反移民法令的罪名判他监禁3个月,即日起服刑;而衣着暴露罪则判监禁1个月监禁,刑期将在3个月服刑期满后执行。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11月15日凌晨12时30分在哥打哥文宁第31区一栋公寓的4楼,在一名33岁男子面前半裸着身子,意图伤风败俗。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被控在同一地点和时间非法入境,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请求推事轻判,并指自己未婚,月收入仅为2300令吉;主控官莫哈末艾曼副检察司则要求重判,以儆效尤。
与此同时,被告在地庭向法官法蒂玛承认,在同一地点和时间虐待一只猫,因此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庭择定于12月8日对该罪名下判。
根据报导,这名外籍保安员喝醉后,竟强奸一只小猫,得逞后还将小猫从公寓四楼抛下。
警方于本月15日凌晨12时30分接获该住宅区居民的投报,指与丈夫目睹一名男子赤裸着身子,相信正强奸一只小猫。
调查也发现被告在该公寓工作仅两个月,但被没有工作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