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下载APP

“我不敢和父親同住” 獸父非禮4年 女兒啞忍6年後報案

文 文 文

20170125fb54a

獸父4年內數次非禮10歲親生女兒,摸下體還強吻她,母親得知後卻叫她等考完O水準再報案,女兒無奈向學校輔導員求助。

被告是一名46歲男子,來自菲律賓,目前是新加坡公民,案發時是名資深工程師。受害者是他的親生女兒,案發時僅10歲,45歲的妻子則是護理人員,犯案地點是他們在三巴旺的組屋住家內。
 
被告被控在2009年間,3次非禮女兒,其中一次包括將女兒壓在牆上,強吻她的頸項,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和太太在1997年結婚,和女兒在2005年移民到新加坡。他們在2009年購買了組屋,女兒和父母同睡一個房間。

2009年,當時10歲的被告獨自睡在床褥上時,感到私處被壓,醒來看到被告透過褲子在摸她的私處,並叫她不要告知母親。

同一期間,被告再次趁女兒躺在床上時,突然走向她並撓她的癢,接著用下體非禮女兒私處。當女兒終於鼓起勇氣告訴母親時,母親罵了父親一頓,父親才沒再故態復萌。


豈料,2013年12月,被告帶著女兒及兒子回菲律賓探親時,又再次非禮女兒。女兒害怕哭了整晚,並向親戚傾訴,親戚鼓勵她報案,但她的母親卻因為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竟叫女兒考完O水準後再報警。
  
女兒後來向學校輔導員求助,說自己不敢和被告同住,每次獨自和被告相處時怕會被再次非禮,她最終在啞忍6年後,在2015年11月19日報案。

被告今早被判監24個月,鞭打6下。

被告聞判時緊閉雙眼,忍不住啜泣。

>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爱心
爱心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