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綁富太首腦 延扣7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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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株巴轄21日訊)“綁富太索950萬”案,昨日在永平落網的39歲印尼籍嫌犯,今早遭警方押往峇株巴轄推事庭申請7天延扣令,至本月27日。
身穿紫色囚服的嫌犯今早8時半,由警方押往峇株巴轄推事庭。
嫌犯抵達法庭后,全程神情嚴肅,面對媒體時也未刻意迴避。
峇株巴轄警方援引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8條文(非法持有軍火),及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非法擁有子彈),向峇株巴轄推事庭申請延扣嫌犯。
推事莫哈末沙菲克慕斯達扎批准警方從今日起,延扣嫌犯7天至本月27日。
據悉,一旦罪成,嫌犯可在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8條文下,面對最高14年或不少過7年的監禁,以及鞭笞不少過6次。而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罪成,被告則可被判監7年或最高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馬印新警方合作
印尼籍嫌犯昨午5時15分,乘坐德士準備往北部逃走時,在南北大道永平南部收費站休息區,被武吉阿曼打擊有組織罪案特警隊(STAFOC)逮捕。
警方也從他身上搜獲一把手槍,和一包裝有23枚子彈的塑料袋。
上月 ,華裔富太在古來住家遭綁架,綁匪利用水路將肉票“偷渡”在印尼峇淡島一個園丘禁錮,並向肉票家屬勒索300萬新元(約950萬令吉)的贖金
肉票家屬事后向警方報警,在我國、印尼及新加坡警方合作下,分別在新山、印尼逮捕18名男女嫌犯,並成功拯救肉票,警方昨午逮捕上述男子,令落網嫌犯增至19人。
載嫌犯德士司機未涉案
載著嫌犯逃逸的德士司機,經警方調查后證實未涉案,並且已獲釋放。
據了解,嫌犯在新山上車,要求德士司機往北部方向行駛,卻未告知目的地,僅說抵達目的地時,會通知司機停車。
德士司機並不曉得嫌犯身分,嫌犯身上雖藏有槍械,卻未威脅德士司機,嫌犯上車后答應付給司機300令吉車資,並先付了100令吉,司機便開車載著嫌犯往北方向駛去。
警方早已掌握嫌犯行蹤,直到德士停在南北大道永平南部收費站休息區,警方見時機成熟,便立刻採取行動,包抄德士,並將嫌犯逮捕歸案。
另外,峇株巴轄警方暫扣留嫌犯助查持槍案件,而綁架案件則由新山警方負責,相信警方完成峇株巴轄的持槍案調查工作后,將把嫌犯押至新山調查富太遭綁架案。
攝影:吳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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