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研討會‧調查報告:多數人認為 法官審案擁酌情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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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除死刑研討會‧調查報告:多數人認為 法官審案擁酌情權

    拉查里依斯邁(左)為研討會擔任開幕人,以及亞洲反死刑網絡執委查勒斯(右起)及亞洲反死刑網絡總執行長拉菲爾在旁見證。
    拉查里依斯邁(左)為研討會擔任開幕人,以及亞洲反死刑網絡執委查勒斯(右起)及亞洲反死刑網絡總執行長拉菲爾在旁見證。

    (吉隆坡27日訊)根據益普索(IPSOS)調查報告顯示,多數大馬人認為,法官在審理相關案件時擁有酌情權;該單位於2012年對1535名受訪者進行的調查也發現,70%受訪者,不認為運毒案件應被實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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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主席廖國華說,我國於80年代開始執行死刑,但是運毒案件卻仍然增加,顯示死刑無法消滅罪案,我國應全面檢討死刑。

    他說,我國廢除死刑的路還很遠,社會關心這課題的人不多,大家都有種惰性的思想,沒有從全面的角度看待事情。

    更害怕終生監禁

    他日前是在隆雪華堂舉辦的2017年亞洲廢死研討會暨工作坊時,如是指出;該研討會主要是從各角度探討亞太地區以及大馬的死刑狀況,並探討如何推動廢死的運動。


    該研討會也特別邀請了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拉查里依斯邁,以及各大馬人權工作者及律師。

    大馬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邱進福律師說,我國在實行廢死工作停滯不前,其中一個理由是仍有許多發達國家也還在執行死刑。

    他指出,若從死刑改為終生監禁,國內犯罪率更有可能會下降,因為相比死刑,多數犯人更害怕遙遙無期出獄的懲罰;而調查也顯示,若實施終生監禁,預計將會使97%謀殺案件,下降至57%、75%販毒案件下降至42%,及83%軍火案件下降至40%。

    截至2016年4月尾,共有1042人,包括629名大馬人及413名外國公民被判死刑,其中649人仍等候上訴,393人則已向國家赦免委員會提出呈請。

    瘋人犯案不該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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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研討會也對精神病患是否應判處死刑作出討論,認為病患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犯案,不該被判處死刑。

    主講人祖萊爾說,精神病患不會知道他自己的行為是否對他人造成了傷害,而在國際接受的法律上,若一項罪行無法證明有明顯意圖,就不能被指控。

    “如果死刑是為了震懾作用,那就更加無法震懾精神失常的精神病患,因此,在我們爭取兒童和老人死刑應廢除的同時,也應將精神病患包括在內。”

    他說,當律師發現自己的委託人極有可能有精神問題時,必須要在上堂之前就要先瞭解和準備對精神疾病的知識,以便能為被告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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