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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律師料向法庭申請 冀獲紙本審訊文件
(吉隆坡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辯護律師團,料明天將以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條文,要求法庭提供紙本審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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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告訴“當今大馬”,納吉辯護律師團非常看重此事,因昨日他們只獲得收錄審訊文件的光碟。
“由總檢察署審訊和上訴組主任拿督莫哈末哈納菲雅所率領的檢控團提出的理由是,這些文件還沒有準備好。”
消息提及,把文件拷入光碟再交給辯護律師團並非一般法庭程序,而是“明顯不對”的行為。
“實際上,應該有(提供)一個表格,那些文件必須是紙本文件,並根據目錄提供,而且簽收者也需要簽名。”
消息說,納吉在取得光碟時也感到困惑,其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很擔心光碟內的資料是否不齊全,導致拖慢辯護律師團的工作進度。
“他們必須看到完整的文件,才能夠評估案件的嚴重性,包括鑑定證人的可信度。”
消息指出,辯護律師團或許沒有足夠的時間,因為他們需在11月審訊前分析文件。
“為什麼他們(檢控團)這麼做?他們是不是有意要拖慢辯護律師團的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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