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高庭将会于6月5日,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有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要求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下判。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今早是在内庭,聆审纳吉的上述申请,并在聆听了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以及代表总检察长上庭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波哈山陈词后,择定上述裁决日期。
由于法官今日是以内庭审案的方式,聆审纳吉的上述申请,因此媒体不获准进入高庭内采访。
纳吉是于4月1日,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提呈司法检讨的准令申请。
根据纳吉呈交的申请通知书,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也有另外让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存在。
纳吉在申请中指出,若真有上述附加谕旨存在,他寻求高庭宣判答辩人应立即执行苏丹阿都拉的谕旨,让他从加影监狱回到位于吉隆坡的住所居家服刑。
他在此申请中,把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主任和政府,列为第1至第7名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