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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纳吉小丑图 法米惹扎获撤案
(吉隆坡11日讯)总检察署今日决定,撤销提控两年前因在社交媒体,张贴恶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红鼻子小丑照的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让后者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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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承审法官占礼峇卡在主控官诺佳兹拉副检察司,同意对撤销被告莫哈末法米惹扎(41岁)的提控后,作出上述裁决。
“总检察署在接获被告法米惹扎所提出的陈情书后,同意援引刑事法典第254条文撤回控状,也无意继续此案。”
此外,法米代表律师沙惹占基于控方无意再继续提控法米,因此要求法庭让法米获无罪释放,法庭也批准了他的申请。
法米也是一名平面设计师,他分别被指在今年6月12日和7月17日,向总检察署提呈两份的陈情书,以要求撤回控状。
截至目前,控方已传召3名证人出庭供证。
2016年6月10日,法米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被控,但他不认罪,获法官准以7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他被指在今年2月8日中午12时31分,在其面子书的“Fahmi Reza”账号,传送“首相小丑照”的虚假信息,冒犯他人,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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