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通知上诉庭 大马获判“平静号”拥有权
(吉隆坡20日讯)海事法庭昨日裁定“平静号”属于大马政府后,美国司法部已采取行动,致函通知美国上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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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在信函中指出,大马法庭作出缺席裁决,判平静号属于大马政府,平静号现在是大马政府资产,大马政府拥有平静号的监护权与合法所有权。
美国司法部去年6月15日入禀加州中区法庭申请充公平静号,诉状宣称这艘游艇是一马发展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透过美国金融体系,盗用一马公司资金所购得。
美国联邦调查局随后也与印尼警方在今年2月展开联合行动,在巴厘岛扣押美国司法部所追讨的豪华游艇“平静号”。
惟印尼决定将平静号转交予大马后,美国司法部搁置有关平静号扣押权的诉讼申请。
相关信函也点出,在最新缺席判决中,法庭裁定大马政府拥有平静号持有权,这证明还不是时候提出上诉。
海事法庭昨日裁定,一马发展公司2家子公司,即一马能源有限公司及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是豪华游艇“平静号”的合法持有者,意味着一马公司在脱售该游艇后,可以获取脱售收入。
一马公司是在“平静号”返国前一天,即8月6日,联通一马能量有限公司、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及大马政府,入禀海事法庭申请加速出售该游艇,并把来自开曼群岛的“平静号”持有人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申请书中要求“平静号”持有人必须在接获申请书副本的14天内,亲自或委派律师出庭抗辩,否则,法庭可在该游艇持有人缺庭的情况下,批准出售这艘游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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