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 美司法部诉状声称有此事 罗丝玛买钻石刘特佐买单
(吉隆坡2日讯)美国司法部在刑事起诉大马富豪刘特佐,以及两名高盛集团前银行家的诉状中揭露,刘特佐曾连同其中一名银行家二度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为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量指订造粉红钻石项链,以及付钜款为罗丝玛的钻石珠宝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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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于周四发文告,揭露刘特佐和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区主管莱斯纳曾于2013年9月,涉嫌挪用一马发展公司2730万美元(约1亿1408万令吉)资金,为罗丝玛在纽约订造粉红钻石项链。
文告也揭露,刘特佐和莱斯纳也曾在2014年,非法转账410万美元(约1713万2900令吉)至纽约,为罗丝玛所购买的金钻珠宝付款。
2009年开始行贿
此外,美国司法部在文告揭露,刘特佐和莱斯纳曾在2014年6月通过在线聊天,讨论要如何“讨好”一名一马发展公司高官,以及向一名相信是大马一号官员妻子的人赠送礼物。
文告提及,就在刘特佐和莱斯纳在线聊天数月后,一个由莱斯纳和其亲友掌控的银行户头被发现将410万美元转账给一名纽约珠宝商。
美国司法部也在文告中透露,莱斯纳和相关人士早在2009年起就对大马和阿布扎比政府高官进行贿赂行为,企图说服这些高官,以让高盛集团能为一马发展公司筹募资金。
美国司法部于美国时间周四(1日)早上发文告指出,该部检察官正式对豪刘特佐、莱斯纳及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提出刑事起诉。
其中,莱斯纳已选择认罪,承认2项洗黑钱和在海外进行贪污贿赂行为的罪名;他也涉嫌贿赂大马和阿布扎比官员,以及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管机制。
黄宗华则于周四在大马被捕,而刘特佐仍行踪不明。
还有3高官合谋
诉状指出,除了大马一号官(MO1),涉及此案的还有3名一马发展公司高级官员,一马公司1号官员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负责与美国金融机构联络,为一马发展公司业务充作中间人。
该诉状除了提及刘特佐和黄宗华,其他人皆没有清楚列出名字,只以数字代号作代表;诉状阐明,大马一号官在2009年至2018年期间,在大马政府与财政部担任高职,并为一马发展公司的业务作出决策。
而此案的一马公司3号官员,同样也是一马发展公司与美国金融机构的联系人。
至于涉及此案的个人共有3位,且被列为同合谋者1至3号,而3号人物是名大马人,是美国Motion Picture公司的拥有人,同时与大马一号官有着亲密关系。
至于第1名合谋者于1998年至2016年2月期间在美国金融机构任职,而第2名合谋者则在2012年至2014年在外国代理公司A代职;有关公司由阿布扎比政府成立的外国代理公司。
高盛集团拒成为该金融机构客户
美国司法部揭露,高盛集团曾以“财富来源可疑”为由,拒绝刘特佐成为该金融机构客户之一。
美国司法部在美国时间周四(1日)发文告指出,莱斯纳和前银行家黄宗华曾三度向高盛集团推荐,希望刘特佐能成为高盛的正式客户之一,但高盛集团在审核程序时发现刘特佐财富来源很可疑,因此拒绝让他审核过关。
“有关金融机构(高盛集团)本来已拒绝(刘特佐成为高盛集团客户之一),但在黄宗华和莱斯纳极力推荐和担保下,高盛集团无奈放行,让刘特佐成为高盛的客户。”
美国司法部也在文告中透露,黄宗华和莱斯纳分别透过3次债券发行,承销一笔由一马发展公司发出高达60亿美元(约251亿令吉)的债券,在债券发行期间,黄宗华和莱斯纳一直向高盛集团隐瞒刘特佐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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