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重工前CEO 9控状全部表罪成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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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重工前CEO 9控状全部表罪成立

    (吉隆坡12日讯)由朝圣基金局掌控的TH重工有限公司(TH Heavy Engineering Bhd,THHE)前总执行长拿督诺巴迪,面对5项失信和4项洗黑钱控状的表面罪名成立。

    法官玛蒂哈谕令52岁的诺巴迪在明年2月13日至15日出庭自辩。

    被告辩护律师冯吉祥告诉法庭,5名辩方证人将被传召出庭供证,被告将在证人栏宣誓供证。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3年4月至10月间,在位于孟沙的THHE Fabricators私人有限公司犯罪,失信5张分别志银40万令吉、57万令吉、43万令吉、60万令吉及57万5800令吉,总额257万5800令吉的支票。

    诺巴迪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鞭笞,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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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重工前总执行长诺巴迪,面对5项失信和4项洗黑钱控状的表面罪名成立。
    TH重工前总执行长诺巴迪,面对5项失信和4项洗黑钱控状的表面罪名成立。


    另外,洗黑钱的控状指出,被告于2013年6月27日及11月1日,分别从Coral Intoil公司董事莫哈末拉吉,以及RL岸外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哈纳菲手中,接收43万令吉和57万令吉现款的非法活动收益。

    此外,诺巴迪也被指于2013年6月26日和9月11日,从Bicara Sepaka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慕哈斯米手中,接收57万令吉和60万令吉现款。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法庭宣判被告一项洗黑钱40万令吉的控状表罪不成立,无须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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