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哈山:掌握足够证据 加强查案技巧免错案
(吉隆坡22日讯)前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认为,警方可以透过加强查案技巧,避免冤案、假案和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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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警方和检控单位要为一宗案件定罪其实并非易事,因为他们必须承担很沉重的举证责任,当中,警方必须经过详细的调查来确认嫌犯是否真的涉及罪案,才能让法庭判刑。
“许多法官秉持着‘判10个人无罪,好过判一个人有罪’的理念,因此法官们在决定是否判刑时都会小心翼翼,因此,执法单位必须提高调查技巧以掌握足够的证据,以让法官在判刑时不会有所犹豫。”
慕沙哈山在今日针对反对废除死刑课题的记者会说,政府在决定是否废除死刑前,应以日前轰动全球的纽西兰清真寺枪击案为例,他指该案凶手敢于在该国干案,因为对方知道该国不会判处杀人犯死刑。
“凶手知道若他被判监禁,过了数年后还是会获得释放,即使被判处终身监禁还是会获得照顾,虽然有人说维持死刑无法降低犯罪率,但没了死刑,犯罪率还是一样高。
“我国有买凶杀人的案例,如果废除死刑,这些案件将增加,因为凶手知道即使他们杀了人,可避过死刑,因此政府必须确保人民的安全。”
慕沙哈山也说,我国被判刑者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其实很多,当中涉案者若是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或少年;即使被判处终身监禁,在狱中品行良好的话,也能减少刑期,提早出狱,或得到特赦局批准出狱。
出席者包括大马穆斯林联盟主席阿米努丁、邓惟俐律师、反废死联盟负责人邢智立和已故主控官凯文莫莱斯胞弟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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