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抢便利店认罪 青年加监7年打4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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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械抢便利店认罪 青年加监7年打4鞭

    (古晋13日讯)专持械打抢便利店的青年,继在上周五(10日)在两宗抢劫便利店案认罪,被判监禁18年兼鞭笞9下后,今日又在另一宗抢劫便利店案中认罪,遭判监禁7年兼鞭笞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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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莫哈末奴阿菲祖(25岁)连同今日判决,总共需坐牢25年兼鞭笞13下。

    被告今日在地庭闻判后,还莫名脸露笑容,在被警员押离法庭带往监狱服刑时,也不回避传媒的镜头。

    莫哈末奴阿菲祖(左)被判刑后被2警员押离法庭。
    莫哈末奴阿菲祖(左)被判刑后被2警员押离法庭。

    他今日是被指在2018年8月16日凌晨4时左右,持械抢劫马当路一家便利店,抢走700令吉,因此抵触抵触刑事法典第397条文,被法官道菲判决监禁7年兼鞭笞4下。

    被告在上周五则因2宗抢劫便利店案被控上地庭,其中1宗被指于2018年8月29日凌晨4时许,抢劫朋尼逊路某便利店,抢走960令吉现款及2盒香烟,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被法官巴鲁丁判坐监10年兼鞭笞3下。


    他在同天也在另个地庭被控,即在今年3月31日凌晨4时30分,抢劫马当路一家便利店,抢走500令吉现款,抵触刑事法典第397条文,遭法官达央依琳判决监禁8年兼鞭笞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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