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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5000贿赂移民局官员 2华男保外候审
(怡保31日讯)2名华裔男子被控以5000令吉贿赂移民局执法人员,作为不向餐馆聘用的4名没执照孟加拉外劳采取行动不认罪,每人获准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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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51岁邓文明及47岁朱志成,今天双双身穿红衣一起到怡保反贪污法庭面控时,神情淡然。(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2名被告在2017年10月13日,下午3时56分在九洞美鲁的必胜客快餐店,以5000令吉现金贿赂移民局执法人员阿都马吉,作为不向在万里望新市镇咖啡馆东主朱志成,聘请4名没执照的孟加拉外劳采取行动,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的第24(1)及第28(1)(c)条文下判刑。
罪成者可被判罚款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及监禁不超20年。
此案主控鲁奴副检察司,建议每名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邓文明及朱志成的代表律师沙希达及莫哈末凯鲁求情时,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建议以5000令吉批准他们的当事人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说,邓文明每月薪资2000令吉至2500令吉,需负担妻子、2名孩子及母亲的生活费,朱志成则每月介于3000令吉至3500令吉,需负担妻子、3名孩子及母亲生活费。
法官英德拉聆听双方诉求后,批准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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