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杀人 逃返台湾12年 台男去韩求学被捕
(渥太华14日综合电)13年前在加拿大温哥华附近枪杀一名中国留学生的台湾男子翁瑞凯被判终身监禁,12年内不得申请假释。翁瑞凯当年因买卖纠纷,动手杀了欠他80加元(约251令吉)夜店门票钱的张姓中国留学生后,潜逃至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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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导,翁瑞凯与若干友人2006年1月22日在本拿比(Burnaby)一处停车场与19岁的张少新(Shaoxin Zhang,音译)碰面,双方为80加元的夜店门票费用发生争执,翁瑞凯开枪击中张少新鼠蹊,张少新的吴姓友人则在这起事件中受伤。
现年42岁的翁瑞凯事发隔天逃回台湾,由于台湾与加拿大之间并无引渡条约,翁瑞凯得以在台湾娶妻生子、成家立业,逍遥法外12年。
翁瑞凯天真以为12年过去,2018年3月准备到韩国求学,没想到一抵达就遭到韩警方逮捕,且韩加之间有引渡条款,于是翁瑞凯立刻被引渡至加拿大。
加拿大法院今年夏天裁定,翁瑞凯2级杀人和杀人未遂罪名成立,并于10月做出宣判。
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麦克尤恩(Mark McEwan)陈述判决理由时提到,张姓留学生的母亲悲伤地形容“她们一家过得有多么痛苦,而她将永远无法走出伤痛”。
“她显然因此受到严重伤害,她等了12年,甚至更久,只盼将翁姓男子绳之以法。”
张少新的吴姓友人也提出声明,陈述好友沦为枪下亡魂对他的影响。吴姓男子说,好友母亲失去了唯一的孩子,让他深感内疚。
麦克尤恩写道:“他说,张家因此而破碎,即便到了现在,自己仍无法面对他(张少新)的妈妈。他如今仍悲伤不已。”
翁瑞凯因杀人和杀人未遂分别被判终身监禁和9年徒刑。法官说,翁瑞凯在加拿大服刑后,若被驱逐回台,恐面临进一步起诉。
法院文件显示,翁瑞凯最初于1993年以投资签证抵达加拿大,直到1997年回台就学,2003年返回加国,并获得永久居留权。
文:综合报导
图:加拿大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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