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世議員任期未滿3年 江沙大港補選難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逝世議員任期未滿3年 江沙大港補選難免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9日訊)選舉委員會消息告訴《中國報》,當局不可能拖至6月24日,“等”今屆國議員任期屆滿3年的期限后,才宣佈江沙和大港國會議席懸空,所以兩場補選是免不了的。



可靠消息指出,選委會在接獲國會議長呈上的國會議員死亡證書后,便會依據死亡證書上的死亡日期計算,即從國會議員從第一次出席議會或宣誓就任,直至離世那天,若任期未滿3年,選委會便會宣佈議席懸空,並需在60天內舉行補選。

種植及原產業部副部長兼大港區國會議員拿督諾麗雅及巫統江沙區國會議員拿督旺莫哈末凱里爾,于本月4日乘搭直升機飛往砂州參與助選,意外墜機喪生。

依死亡證書日期計算



然而,我國在2013年5月5日舉行全國大選,同年6月24日召開第13屆第1季第1次會議,議會期限至今未滿3年。

針對目前眾說紛雲、揣測選委會否拖到6月24日或之后才宣佈議席懸空,以避開補選的可能時,消息告訴《中國報》:不可能。

詢及若國會議長延遲呈上2名國會議員的死亡證書給選舉會,比如過了6月24日才提呈,是否“也算”屆滿3年而不需補選時,消息人士回應,這當然不算。

“重點不是死亡證書呈上的日期,而是死亡證書上註明的死亡日期為準,一般國會議長會受促盡快呈上死亡證書給選委會。”

根據聯邦憲法第54(1)條款,國會或州議會期限屆滿3年,懸空議席就無需補選;但若懸空議席影響國會下議院大多數議席,議長就需書面通知選委會要求補選。

聯邦憲法第55(4)條文也闡明,懸空議席需在60天內舉行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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