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個人受封勛銜,就算只是PJK,親朋戚友都會道賀,如果是受封更高的拿督勛銜,那更不得了,簡直是光宗耀祖,好比古時候中狀元,算得上是一件人生大事。
這都是因為以前受封者少之又少,所謂物以稀為貴,有人受封勛銜,自然贏得他人重視。
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勛銜的頒賜好像有點氾濫成災,PJK和PMC好像很容易拿到般,說得誇張些,一個招牌掉下來,就會砸到幾個PJK和PMC受封者,過多就不珍貴了。
除此之外,受封拿督的人也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年輕化,哪怕不是社會聞人,也可以受封拿督,這已是見怪不怪了。
至于為何這些人可以輕易受封拿督勛銜,真正的理由,大家都心照不宣,只是如此多人受封拿督勛銜,拿督勛銜還算珍貴嗎?
如今森州立法議會通過2017年統治者標誌、勛銜和頭銜(森美蘭州)法案,以遏止勛銜濫用問題,此法案雖來的正是時候,但這始終只是對付濫用勛章的人士,似乎對“拯救”勛銜的貴重性,無濟于事。
最重要的是,國家元首與各州統治者是否應該擬定一項協議,規定各勛章每年的頒賜量,以及訂下功績標準,任何人必須符合嚴格條件,才能受封勛銜,這樣才能在物以稀為貴的情況下,突顯勛章的珍貴性。
試想想,那些為國為民、擁有豐功偉績才取得勛銜的人,卻見到一些普通人也能拿到與他們相等的勛銜,真是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