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張念群:準備考CLP的獨中生怎麼辦?
對獨中生而言,因為我們進不了政府大學的門檻,獲得外國大學的法律文憑后再考取本地的律師執業認證,是我圓律師夢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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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另一個選擇是報考英國的律師職業認證。可是,除非家境富裕,否則有多少獨中家長負擔得起?
我負擔不起。父母能讓我在英國留學一年,我已經非常感激,不敢再望報考英國律師執照。
就算我畢業后留在英國一年打工掙了點錢,也還是寧願回國報考本地的律師執業文憑(CLP),把打工存到的錢省省用。
然而,法律執業資格鑒定局近來卻突然宣佈,不再接受獨中生以統考文憑報考CLP,而是必需擁有STPM或是A-Level。
我去查找資料才發現,這其實不是新規定,而是早在2005年法律執業資格鑒定局就已經做出的決定。然而不知為何,這個規定直到這幾個星期才被執行。
前途是否受影響?
條例說改就改,應屆統考生怎么辦?如果是要考取STPM或是A-Level,獨中生一般會在念完高二的時候離校。難道我們現在要求這些剛剛考完統考的高三同學,再用兩年的時間去考STPM或A-Level?
還有那些在念著法律系的獨中生,他們的前途是否又會受影響?
最慘的是目前在準備著CLP考試的獨中生。他們從9月就已經開始準備考試,卻被告知2月才能確定他們是否能夠參與定在7月的考試。如果法律執業資格鑒定局鐵了心一意孤行,那么這些學生不是白讀了一年?難道我們真的有必要要求這些已經獲得法律學士文憑的大學生,回去重讀STPM或A-Level?
法律執業資格鑒定局是法定機構,主席更是總檢察長,高教部也有委任一名大學法律系的院長成為委員。這些人關在冷氣房做決定很輕鬆,可是冷氣房外,有多少家長、學生,正如熱鍋上的螞蟻坐立難安呢?一名希望讓女兒成為律師的父親,甚至開始猶豫,明年是否要讓女兒上獨中。他們的心情,總檢察長能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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