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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報案證明書 麥明詩:沒假造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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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明詩向警方申請報案證明書。翻攝麥明詩面書
麥明詩向警方申請報案證明書。翻攝麥明詩面書

“十優港姐”麥明詩早前剖白于中國工作遭性侵,遭網民質疑“作故事”,她于前晚(20日)在Facebook公開警方信件,力證自己沒有作假。

(香港訊)港姐冠軍出身的藝人麥明詩早前自爆曾被性侵犯,po文指自己17、18歲時參加一個交流團赴中國,其中一個人趁無人時做了令她不快的事情,她被佔便宜了,還好傷害性不太強。但麥明詩公開后,引來不少質疑,稱事件究竟屬“性侵”還是“非禮”,也有網友質疑造假。

麥明詩前晚在面書po出警方報案證明書,表示:“過去兩個星期因為重新憶起事件和被質疑作故事而承受不少心理壓力。我本意只是想分享法律下如何更好保障自己。我不希望任何人受到網絡審判而沒向公眾刻畫詳情或公開個人資料,卻想不到因此讓大家疑慮了,為此表示歉意。”

她續道:“事件發生于2012年8月5日至12日的中國交流團,過程涉及暴力,未有發生最壞情況,但當時的驚恐在于未知的可能和體力的懸殊。回到香港后于2012年8月13日報案。收到此信后我糾結著應否再釐清,因為不想再挑起話題,但我不願見到其他遇到同樣情況的人因怕被質疑造假而不敢啟齒。感謝過去兩個星期每一個支持和鼓勵的訊息,也感謝警署的回覆;2018快到了,希望新的一年能夠有新的一頁,多一點體諒,少一點批判吧。”

從報案證明書可知她于2012年8月13日報案,相信是在事件發生后,返回香港就報警;上頭也顯示證人口供于2013年11月1日被銷毀,警方未能尋回證供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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