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养熊猫太重本
大熊猫“兴兴”和“靓靓”,原订由2014年至2024年旅居马来西亚,但才过了4年多,它们便可能因租借成本和在马居住费用过高,提早被送返家乡,变回“福娃”和“凤仪”(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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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大马换了新政府后,希盟政府便不断重新检讨前朝国阵政府执政时的各项计划,这次考虑提早送“兴兴”和“靓靓”回老家中国,是可预知的。
向中国租借熊猫可说是世界最不平等的合约之一,按照规定,所有熊猫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若熊猫死亡,尸体也属中国,如果非正常死亡,接收国还须支付50万美元(折约209万令吉)赔款。
根据我国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CWCA)签署的协议,租借每只熊猫每年需向中国支付100万美元(折约418万令吉)租金;虽然小熊猫在马出生,但我国还是要缴付一次性60万令吉(折约251万令吉),作为小熊猫在马居住两年的“租借费”,而且过后还要送回中国。
我国当年更动用巨款修建美轮美奂和设备齐全的熊猫馆,让“兴兴”和“靓靓”居住。
每年饲养熊猫的成本超百万美元,是饲养大象的5倍;要在中国以外展览这可爱的熊猫,是对接收国财力和精力的一项考验。
即使是人力财力皆高于大马的美国4间动物园,仅2000年至2003年,4年就在9只熊猫身上亏损3300万美元(折约逾亿令吉)。
虽然费用高昂,但很多国家依然在人民要求下坚持留下熊猫,因此,我国两年前基于“兴兴”和“靓靓”首只结晶品“暖暖”费用过高,而决定将之送返中国时,引起坊间争论,指我国成了世界首个退还熊猫的国家。
只有狠心说再见
事实是,“兴兴”与“靓靓”初来马的数月,确实引起国人争睹的热情,但很快的热情不再,熊猫馆过后即门可罗雀,与两只熊猫初来乍到的大排长龙情景有天渊之别。
随着入门票收入大减,令赞助这项计划的我国政府也要发放更多拨款来平衡费用和继续计划,如今新政府要重新检讨,这是必然的。
不谈研究价值和与中国的外交,我国既然无能力负担就须面对现实,早日放弃,拖起久只会让国库损失越多;或许,只有狠心与“兴兴”及“靓靓”说再见,才可卸下这个经济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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