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篡改电表 轮胎厂赔逾343万令吉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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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篡改电表 轮胎厂赔逾343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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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1日讯)因擅自篡改电表装置,太平一家轮胎工厂被判决赔偿国能公司高达343万666令吉98仙,以及3万5000令吉的堂费。

    鎮太平高庭日前裁决国能在这宗诉讼案中胜诉,一家位于太平甘文丁工业区的轮胎工厂,被谕令赔偿起诉人,即国能公司,343万666令吉98仙。法官允许起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3万5000令吉的堂费。

    鎮根据诉状,起诉人国能公司指答辩方Everthrough Rubber Products私人有限公司在太平的轮胎工厂,擅自篡改电表装置,发现该工厂三相电,S1电流电路线上的铠装电缆,被插入一个异物,即连接器(connector)。

    鎮法庭在裁决时,认同起诉人成功举证答辩人的不当行为,因此作出上述裁决。


    国能公司的代表律师为来自Azmi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的法益查;答辩人的代表律师为来自Tetuan Rashpal Singh & Co律师事务所的拉沙帕星;人名皆译音。

    起诉人于2017年10月31日发出传讯令,而审讯期是从2018年7月26日、9月24日、11月8日和12月20日。审讯期间,法庭一共传召7名起诉者证人和2名答辩者证人前来供证。

    电供法令知多点

    根据国家“1990年电供法令”,擅自篡改或装置电表偷电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罪成将面对最高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不超过5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电供法令”下,国能公司将被赋予权利,对于涉嫌篡改或装置电表的偷电单位,允许切断对方电流供应长达3个月。

    若有任何涉嫌篡改或装置电表偷电的情报,公众人士可致电 1300885454 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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