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联邦法院今日推翻高庭与上诉庭裁决,改判已故行动党主席卡巴星煽动罪名不成立。
联邦法院七司一致裁决,宣判卡巴星无罪。
据《马来邮报》报导,马来亚大法官查哈拉认为,高庭与上诉庭此前的裁决存在“严重误判”。
“我们认为方向错误,导致严重误判……因此,我们批准上诉,并撤销对上诉者(卡巴星)的定罪和判刑。”
另七司为东马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丹斯里兰里阿里、拿督阿丽扎都、拿督阿邦卡欣、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及拿督娜丽妮。
报导指出,对于联邦法院宣判卡巴星无罪的终审裁决,卡巴星遗孀古蜜柯在庭外受访时说,卡巴星终得安息。
“他走了5年。5年后,他终于获得清白。
“我正准备他逝世5周年的纪念活动,而我知道,他现在可以安息了。正义获得彰显,我很高兴。要感谢法律团队、我的孩子,更要尤其感谢法庭还他清白,不胜感激。”
卡巴星在2009年霹雳州宪政危机期间,因发表霹雳州苏丹阿兹兰沙殿下,违宪撤换时任民联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尼查的言论,被指存在煽动而被控上庭。
吉隆坡高庭2014年2月21日判处卡巴星煽动罪名成立,并处罚款4000令吉,他随后在3月24日入禀上诉,但他等不到法院还其清白的那天到来。
同年4月17日凌晨,卡巴星与其印度助理迈克,在南北大道306.1公里北上路段的椰壳洞附近发生车祸,当场毙命。
卡巴星逝世后,总检察署6月28日撤销向法庭要求,加重卡巴星煽动罪处分的上诉。
不过,卡巴星家属坚持上诉;上诉庭在2016年5月30日驳回上诉,并维持吉隆坡高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