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联邦法院今日以5项条件,批准被控谋杀摇篮基金总执行长纳兹林遗孀莎美娜,提出的保释上诉,让被告以50万令吉及2名担保,保外候审。
以丹斯里阿查哈为首的法院五司一致裁决,高庭法官没有鉴定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下,被控谋杀控罪的女被告,是否可获保外候审的课题。
法院列出5项批准被告的条件,包括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被告每两个星期前往邻近警局报到、被告晚上6时至早上8时,必须留在室内、被告禁止出席宗教场所及家庭聚会以外的公开场合,以及被告在未获得法庭准令下,不能离开吉隆坡及八打灵再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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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获得保释后,喜极而泣;在场耹审的家人也开心流泪。由于被告家属需时办理保释手续,被告需等到明天早上从法庭获释。
被告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益及拿督贾米尔副检察司代表控方。
(本报杨美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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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的莎美娜与两名继子被控在去年6月13日晚11时30分至6月14日凌晨4时,在雪州八打灵再也珍珠白沙罗一带某单位内,与另一名印尼籍在逃犯依卡娃瑜怀共同意图,蓄意谋杀纳兹林。
3名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4(同谋)条文同读,罪成唯一刑法是强制死刑。
当中两名继子已在3月27日,获得莎阿南高庭以5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莎美娜的申请则被驳回,后者在4月11日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