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大马足总昨日在年度大会通过,修改改选提名的条例,其中竞选会长一职需要有6个提名人。
足总署理会长拿督威拉莫哈末尤索夫说,修正后的条例下,竞选会长须获得6人提名,而非此前只需要1个提名人。
尤索夫补充,这让足总使用和国际足联、亚洲足联相同的改选条例。“我们不需要没有能力的人竞选,因为会长一职很重大,责任也很重大。”
“因此不能随意竞逐,能被提名的都是在足坛活跃的人士,因此这修改是有必要的。”
除了会长,在新的条例下,署理会长需要5个提名人,副会长和执行委员则分别需要4、2个提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