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 10亿分拆汇入联营公司 未获1MDB董事局同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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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马案◢ 10亿分拆汇入联营公司 未获1MDB董事局同意

    (吉隆坡29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坦言,1MDB原定要把10亿美元汇入1MDB PetroSaudi联营公司的资金,被拆分成3亿及7亿美元的2笔付款,以分别汇入2个银行户头一事,并没有事先经过1MDB董事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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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鲁出庭接受辩方盘问。
    沙鲁出庭接受辩方盘问。

    他说,他不确定那是谁的主意,惟他会同意拆分款项是因当时他认为一切都没有问题,且当时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和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保持紧密联系。

    “(纳吉)在2009年9月26日董事局会议上的一通来电,当时我认为这是必须完成的事情,加上由具经验者处理此事,因此一切没有问题。”

    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控状案今日续审,沙鲁是控方第9名证人,他在接受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盘问,指1MDB董事局只批准将10亿美元的资金一次性地付给联营公司,以获取10亿美元的股份,因此拆分付款的主意是出自于谁的问题时,作出上述回应。

    纳吉穿着蓝灰色线条大衣,从容出庭。
    纳吉穿着蓝灰色线条大衣,从容出庭。

    沙鲁此前供称,纳吉在上述董事局会议进行时,亲自致电时任1MDB董事局主席丹斯里峇基,要求董事局加速联营计划,因沙地国王即将拜访我国,届时双方将签订协议。


    沙鲁今日同意沙菲宜的论述,即10亿美元在被分拆成2笔付款前,并没有获得1MDB董事局的同意,而他解释那是因当时面对时间限制以及需完成此事的迫切性。

    拆分付款后再汇报

    他提及,1MDB执行董事(商务发展)唐敬志(译音)当时告知他拆分付款一事并无问题,可在之后才向董事局汇报。

    根据证人早前供词,1MDB将上述3亿美元汇入属联营公司的摩根大通银行户头,另7亿美元最终则是流入属刘特佐拥有的Good Star有限公司的苏格兰皇家银行旗下私人银行Coutts的户头。

    1MDB案件涉及的文件数量庞大,每日都需要多人协助搬运。
    1MDB案件涉及的文件数量庞大,每日都需要多人协助搬运。

    指刘特佐可能误导纳吉

    沙菲宜针对1MDB与属刘特佐拥有的Good Star有限公司签署一份志期2010年1月的贷款协议主张,指身为1MDB总执行长的专业人士都可被误导,因此刘特佐也有可能误导纳吉时,沙鲁回应指:“有其可能性。”

    他向证人出示上述协议,并要求后者核实在协议中,Good Star有限公司是由薛利联代表签署,1MDB则是由唐敬志代表签署。(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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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鲁指出,他曾经见过薛利联,惟他无法辨认其签名,也不知道薛是否刘特佐的前同学,惟沙鲁证实唐敬志代表1MDB签署上述协议,同时证实唐氏是在未经公司批准下签署上述假协议。

    沙鲁也认同沙菲宜主张,即上述协议是个骗局,有关协议实际上是一个诈骗工具,好让1MDB可在不引起银行怀疑的情况下,付款给Good Star公司。

    然而,当沙菲宜主张,指沙鲁会认同纳吉对于上述假协议一事并不知情时,沙鲁回应指他无法知道纳吉知情与否。

    沙菲宜之后进一步主张,指身为1MDB总执行长的专业人士都可被误导,因此刘特佐也有可能误导纳吉时,沙鲁指有可能。

    沙鲁认同沙菲宜 刘特佐确实诚信有问题

    沙鲁认同沙菲宜的主张,指他如今知道刘特佐是一名骗子,后者的诚信是有问题。

    沙菲宜主张,指沙鲁并不知道刘特佐和唐敬志究竟撒谎了多少次;沙鲁回应时坦言,他并不知道该两人告知他的事情当中有多少是属实的。

    沙菲宜接着询问沙鲁,如果时光可倒流,他是否还会相信刘特佐和唐敬志;沙鲁回应指,若时光可倒流,他有可能会选择辞去1MDB总执行长一职。

    沙鲁也说,时至今日他仍然相信1MDB是纳吉的策略投资工具,因此当初才想要好好为纳吉服务。

    此外,沙菲宜主张,指在未经董事局同意下,将原定汇入1MDB PetroSaudi联营公司银行户头的10亿美元付款,分拆成2笔分别为3亿及7亿美元的款项,汇入2个银行户头,是一项鲁莽的决定;惟沙鲁阿兹拉不认同此论述。

    沙鲁指出,依他当时所知道和相信的事,上述决定是已经仔细考虑。

    納吉傾向PSI免2次估價

    沙魯阿茲拉指出,納吉身為時任1MDB顧問局主席,雖然在2009年10月沒有說明不希望對PSI資產進行第2次估價,但納吉的確傾向于不必進行第2次估價。

    “基于政治考量,因此顧問局主席(納吉)更傾向于不要進行第2次估價。

    “我可以證實,這對他很重要。”

    沙魯供稱,當首相給予本身的建議或看法時,他認為大部分人都會認為這些事都必須執行。

    沙魯說,當時1MDB董事局對估價師艾威莫斯的估價報告感到不滿意,因此要求他尋求納吉意見,當他取得意見后就向董事局匯報。

    然而,當沙菲宜詢問沙魯,納吉是否曾告知他和董事局,不要進行第2次估價,證人坦言納吉並沒有這么說。

    沙魯此前供證時說,根據艾威莫斯針對PSI要注入1MDB PetroSaudi聯營公司的資產所準備的評估報告,PSI位于阿根廷及土庫斯曼坦的油田,相關資產估價超過15億美元。

    他當時說,當估價報告出爐時,有董事提問是否能進行更深入的估價,而唐敬志回應稱PSI指不需要,因這將影響誠信,畢竟兩國領袖即國王阿都拉和納吉都已同意聯營計劃。

    沙菲宜指劉像“狐狸照顧雞”

    沙魯阿茲拉早前稱自己總是在納吉和劉特佐之間來回行動取得兩人指示后,再向1MDB董事局匯報,沙菲宜就此形容,沙魯每次面對問題時,就好像去尋求狐狸照顧小雞。

    沙菲宜主張,劉特佐有如那隻照顧小雞的狐狸。

    沙魯回應,劉特佐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是促成挪用1MDB資金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Good Star有限公司在2010年曾經匯款給紅岩電影公司。”

    沙菲宜反問沙魯,為何牽扯到紅岩電影公司,要求對方專注回答問題。

    去年才知Good Star屬劉特佐

    沙魯阿茲拉披露,他是在我國執法當局在2018年開始展開調查,並向他出示文件時,才知道Good Star有限公司是屬劉特佐擁有,惟他不記得自己是先從反貪會或警方那裡看到有關文件。

    另外,他披露,他只是大略翻閱美國司法部針對1MDB案公布的報告,並沒有逐字逐行仔細閱讀。

    他解釋,美國司法部在該報告內指控他在2009年,共謀將屬1MDB資金的7億美元匯入劉特佐持有的Good Star有限公司,而他直言對此覺得反感。

    “我大略讀過報告,我看到報告沒有完整資料,且美國司法部沒有詢問我發生什么事。

    “因此,對我而言,就讓大馬執法當局盡他們的職責,如果他們需要什么資料,傳召我錄取口供,我會去。”

    沙魯證實,他是美國司法部在上述報告內,提及的1MDB公司的二號官員,唐敬志則是1MDB的一號官員。

    沒要求只向納吉匯報

    沙魯阿茲拉坦言,納吉不曾要求他只是聽取納吉的意見,無需向董事局匯報,也不曾要求他,只聽取董事局的指示,而不聽取納吉的話。

    沙菲宜也詢問沙魯,是否對首相有受託責任(fudiciary duty),沙魯回答“是”;沙菲宜要求證人證明給他看,證人回應,他無法以任何文件去證明此事。

    沙菲宜進一步詢問證人,是否清楚受託責任是對公司,不包括股東;證人回應,他不知道。

    沙菲宜指出,若證人不知道公司法令的基本概念,意味著他搞砸身為公司高層的職權;證人回應,他當時認為1MDB的事務應該聽取納吉意見的認知或許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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