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责任条例明年中落实 商业机构须加强反贪
(吉隆坡14日讯)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拉蒂花提醒,随着2009年反贪会法令新的第17A(企业责任)条文,将在明年6月正式落实,商业组织务必准备就绪,加强制定内部的反贪蓝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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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基于如此,私人领域如今也主动派遣员工参与“廉正官员认证(ceIo)培训课程”,以协助组织内部对反贪改革措施给予建议。
“(私人领域参与率是否有显着提高?)我们确实瞬间接获不少来自私人领域的要求,因为这些公司需要制定反贪措施。大马反贪污学院(MACA)可以给予培训,确保商业组织如何落实内部反贪制度。”
拉蒂花今午出席第8届廉正官员认证培训课程毕业典礼时,如是回应记者询问。
据了解,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旨在促使商业组织更致力于实践反贪,一旦组织职员犯下贪污滥权罪行,相关组织的董事、掌舵人、负责人等,也犯下无法防范贪腐的罪行。有关条文也要求商业组织自行制定内部防范贪污的政策和努力。
拉蒂花解释,有关新条文是于去年4月在国会通过,历经2年的实施期限后,将在明年6月正式落实。
询及期限将至,但人民是否仍不了解有关条文时,拉蒂花指出,这项条文有明确的定义,目前主要着重在如何执法,好让他们知道这项条文对公司而言,是一种防范贪污的政策。
她也坦言,这项条文对商业组织是一项挑战,因为他们必须确保可以追查到贪腐行为。
她指出,廉正官员认证培训课程从2010年至今已培训了955名廉正官员,今年共有182名参与者,包括28位来自私营领域、23位来自柔佛机构、47位来自公共领域、42位来自砂州公共领域,以及42位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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