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古当毒河污染◢ 传召32证人供证 4被告穿便服聆审
(新山3日讯)经过约8个月,轰动全国的巴西古当金金河流散发毒气案件今日开审,控方将依次传召共32名证人上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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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今早在新山地庭进行,4名被告,即第一被告马里达斯 (35岁,罗厘司机)、第二被告叶永良(42岁,废轮胎处理厂业者,译音)及新加坡籍的第三第四被告王金超(34岁,废轮胎处理厂业者,译音),和沈伟德(49岁,商人),身穿便服到法庭被告栏内聆审。
4名被告各面对一项非法倾倒受管制废料的控状,即4名被告于本月7日凌晨12时零1分,在金金河扩建道路工程工地处,运载并倾倒被列为编号“SW311”的油渍废料进入金金河,抵触1974 年环境素质法令地34B(1) (a)条文。
在此事件中,马里达斯负责驾驶罗厘及倾倒废料,沈伟德、叶永良及王金超则涉嫌教唆。
除了上述控状,3名公司董事,即沈伟德、叶永良、王景超及所属的P Tech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也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各接到环境局发出15个传票。
由于案件涉及的都是同样人士,因此交由地庭法官万莫哈末诺礼山一并负责审理。
主控官沙菲克副检察司今早首先传召柔州环境局麻坡分局主任莫哈末纳兹尔,及布城环境局总部危险部门担任危险物品控制官的阿兹兰上庭供证。
两名证人在此案中都是协助调查的官员,纳兹尔供证时承认在事发地点,也就是工厂内,发现了用以进行热解轮胎的机器。
此外,阿兹兰则收到柔州环境局来函,要求判断证物是否是为管制的废料SW311。
此案在中午休庭,并在午休后继续进行,并将由被告律师盘问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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