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8日综合电)丧偶长媳与婆家次子约定好一起照顾婆婆终老,但最后婆婆却把家产全部分给次子?一桩遗产继承案在中国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长媳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财产,网友感叹“外戚不如宗室”,老人家未处理好,让后辈孝心变调。
据报导,吴男与老伴孙姓女子共生育两子四女,其长男于1997年去世,遗孀胡女未改嫁,留在吴家抚养孩子。
2008年,吴姓夫妇的农村楼房,适逢政府拆迁,吴男签订拆迁协议后并未拆除房屋,而将房屋进行平移,平移后未领取新房产证。同年,夫妇立遗嘱,明确两人遗产包括上述房屋归次子。
2010年1月吴男去世,在出殡当日,胡女与婆家次子因丧事问题发生纠纷,经亲友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吴男丧事就由次子操办,母亲丧事今后由胡女操办,且今后赡养由双方各半负担,吴男夫妇财产由双方各半继承。2011年孙姓老人家再立承诺一份,重申此前遗嘱不变及吴男夫妇上述楼房归次子所有。
2014年7月孙姓女子病重,次子联系胡女将老人家接回家照料直至她去世。
2016年次子将房屋出租他人收益1.28万(约7566令吉)。2018年胡女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均等继承上述房屋及房屋租金等。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吴男及其母亲所立涉案遗嘱及承诺,内容合法有效。次子据此取得夫妇财产合法处分权,而次子与胡女约定各半负担老人家赡养及均等继承遗产的内容也合法有效,胡女已按约同为婆婆养老送终,有权均等继承吴男夫妇遗产。
报导说,涉案农村房屋进行平移,物权属性已发生变化,法院暂不处理,双方可待房屋权利瑕疵消失后另行主张。
但房屋租金是占有使用该楼房所得收益,应由双方均等分割。最终,法院判决次子给付胡女租金6380元(约3771令吉)。判决后,次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报导指出,网友对吴家争产案颇有微词,“外戚不如宗室”、“这是恶婆婆吗”、“寡妇给婆婆送终,这在古代是要立牌坊圣旨嘉奖啊”,也有人认为,次子将病重的母亲送给长媳照顾后就将房子出租赚租金,“感觉上真说不过去”。
文: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