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打淡虎◢ 最后2人获释 12被告全重获自由
(吉隆坡26日讯)随着今日再有2人获高庭撤销控状而获释,早前因涉嫌支持淡米尔之虎(LTTE)的12被告已全数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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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获释的2人为苏巴马念(57岁,杂货商东主)和达纳卡拉西瓦兰(26岁,货仓助理)。他们是于今早在吉隆坡高庭获释。
主控官莫哈末法汉和莫哈末艾斯拉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他们已获得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的指示,行使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条文,不继续执行对以上两名被告的提控,并且之后也不会再重新提控。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再考量主控官的决定后,撤销两名被告的控状,并批准两人获释。
汤米汤姆斯是在上周五(21日)发表一份11页的文告,指涉嫌支持淡虎的12名被告面对的34项控状,没有入罪的可能;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行使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的裁量权,终止提控这12人,12人将会重获自由。
其余的10名被告已先后在前天和昨天获释,分别是马六甲市议员苏烈斯(43岁)、甲州行政议员兼行动党牙力区州议员沙米纳登(34岁)、行动党森州龙城区州议员P古拿(60岁)、甲州绿色工艺机构总执行长占德鲁(38岁)、巴拉慕鲁甘(37岁,德士司机)、S迪兰(38岁,律师事务所递送员)、卡莱慕希兰(28岁,废铁回收商)、阿里文丹(27岁,技术人员) 、孙德兰仁甘(52岁,中学物理和英文老师),及普慕甘(29岁,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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