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7人踢足球跑步 被判3个月社区服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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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管制◢ 7人踢足球跑步 被判3个月社区服务

    (槟城30日讯)管制令期间到户外踢足球及跑步,7名男子今被控上法庭,全部认罪;7人被判进行3个月的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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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7人,皆抵触2020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条规第3(1)条文,此案罪成可被判3个月坐牢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1000令吉罚款,则坐牢6个月。

    管制令期间在户外踢足球及跑步的被告,被带上法庭。
    管制令期间在户外踢足球及跑步的被告,被带上法庭。

    不过,推事贾米拉给予被告替代刑罚,即进行3个月的社区服务,每日4小时,需进行监狱方安排的社区服务。

    贾米拉说,若被告无法履行社区服务,被告将会面对原本的刑罚。

    7名在户外踢足球及跑步的男子,分别是峇拉巴拉莫瓦兰(24岁))、古库兰(24岁)、嘉马莫哈末(24岁)、纳林德兰(24岁)、罗杰瓦兰(24岁)、达拉尼华兰(24岁),以及56的沙姆甘(跑步)。


    控状指出,上述7人在本月26日傍晚6时许,在浮罗池滑某个草场,踢球及跑步,遭警方逮捕,抵触2020年预与控制传染病条规第3(1)条文。

    上述7人的律师,包括谢英顺、普仁迪仁及阿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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