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当今大马”读者留言 诉讼申请 批了!
(吉隆坡17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单方面入禀联邦法院,起诉网媒“当今大马”的读者留言贬低司法体制后,联邦法院今天批准这项针对“当今大马”及其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的诉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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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今大马”报导,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哈娜尤索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基于申请人提出的表面罪证充分,因此发出审讯准令。
本案择订6月25日过堂,并于7月2日聆审。
依德鲁斯哈伦由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代表,而“当今大马”的代表律师是苏仁德拉。
苏仁德拉之后向媒体说,他会寻求其当事人的指示,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早前,陆意清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指新闻机构必须为恶意冒犯的评论负责。
2012年4月,国会修订1950年证据法令,增设第114A条文。根据这条文,注册网站持有人须视为网站内容的发布者或重新发布者,除非能证明非如此,否则须为网站所刊登的内容负起法律责任。
陆意清指称,由于“当今大马”为注册网站,因此持有这网站的人,也假定是发布内容的人。
陆意清也指,那些网民留言间接攻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东姑麦蒙,破坏法庭公信,导致司法机关遭抹黑,进而破坏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心。
苏仁德拉之后要求法庭短暂休庭,以让总检察长可以考虑其客户陈情要撤销诉讼的申请,但苏仁德拉的要求遭到法庭驳回。
“我们保留我们客户的权利,以便入禀撤销这项准令的申请。”
根据依德鲁斯哈伦的宣誓书说明,诉讼是针对“当今大马”英文版6月9日题为“首席大法官下令所有法庭从7月1日起恢复运作”(CJ orders all courts to be fully operational from July 1)报道下的读者留言,而要求展开审讯。
依德鲁斯摘录了5个读者留言,指控这些留言“明显在说司法机构犯错、涉及贪腐、未维护公正和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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