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综合电)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8日向全港中小学发出通告,规定所有中小学必须在举办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国庆日(10月1日)的活动时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并提供了有关展示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的指引,指示所有中小学须教导学生奏唱国歌的礼仪。
教育局发言人强调,国旗、国歌及国徽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予以尊重。
培养学生对国民身分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让学生认识自己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发展,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更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学校须教育学生认识自己国家的国旗、国歌及国徽,这是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有助加强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
图:香港巴士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