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网传醉驾以致轿车撞入餐馆,且撞伤一名退休警员的司机,今日被带往安邦推事庭面控疏忽驾驶致伤他人罪名,他否认有罪。
被告苏仁德兰(42岁,工程师)被指于本月26日晚上8时30分,在安邦再也美拉华帝镇路,在血液酒精含量达243毫克,比规定的酒精含量指数超出163毫克,即在受酒精影响,无法控制轿车下驾驶,酿成意外,撞上两辆轿车,并致伤餐馆内一名63岁的顾客莫哈末罗斯(退休警员)。
他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低3年和最高10年,以及罚款最低8000令吉或最高2万令吉。
主控官诺颖丹副检察司以被告罪行不能获保释为由,不建议让被告保释。
被告辩护律师温卡特斯瓦里说,其当事人是家庭唯一支柱,育有两名年幼孩子,需照顾年迈父母,且其当事人是初犯者,希望推事批准被告保外候审。
推事法拉娜丝哈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让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为止。
此案将于8月5日过堂。
早前报导,在案发现场民众拍摄被告醉驾的事发经过,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画面可见被告疾速驾驶,并在撞及一辆停泊路旁的轿车,再撞入一间餐厅内后才停下,现场一片狼藉,此意外也导致数名餐厅内的食客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