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日综合电)“港版国安法”6月30日正式刊宪生效,港警7月1日成立国家安全处,专门处理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有港媒指出,港警已配备了针对国安法设置的“紫色警告旗”,将对挥舞港独旗帜、叫喊港独口号等有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意图的行为进行警告,并展开进一步的拘捕。
警告旗过去只有蓝色、橙色、红色及黑色4种,港警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级别的警告旗。为因应“港版国安法”的执行,港警特别新设置了“紫色警告旗”,旗帜上写着“这是警方发出的警告,你们现在展示旗帜或横额、叫喊口号、或其他行为,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有可能构成‘港版国安法’的罪行,你们可能会被拘捕及刑事检控。”
“港版国安法”生效后,仍有港人计划在7月1日发起游行,据港媒报导,上午已经有港警配备了“紫色警告旗”,有很高的机会在当日的游行中被展示,并有可能依据“港版国安法”,拘捕挥舞港独旗、叫喊港独口号的示威者。
香港警务处也在7月1日表示,“港版国安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香港警务处将会果断执法。
香港警务处指出,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警务处会根据“港版国安法”及特区现行法律的规定,采取拘捕及其他执法行动,以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香港警务处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警队对于维护香港以至国家的安全责无旁贷,定必全面履行应有职责,严正执法,恢复社会秩序,确保“港版国安法”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力维护国家安全。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