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芳离婚原因曝光 付73令吉获分2.3亿
(台北讯)张清芳与宋学仁的15年婚姻上月宣告终结,最新一期周刊报导,二人并非协议离婚,而是张清芳“主动告进”法院;她提出离婚的理由亦曝光,竟是“成了家庭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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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乐坛东方不败”张清芳上月证实与“香港投资教父”宋学仁结束15年的婚姻,有关二人离婚主因各界传得沸沸扬扬。根据《镜周刊》报导,张清芳和宋学仁并非协议离婚,而是张清芳主动告进台北地方法院,法院请二人亲自出庭调解离婚。于是,张清芳和宋学仁6月初曾一同现身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
二人最终达成离婚及分配财产共识,张清芳共可获得约16亿(约2.3亿令吉)财产,当中包括13亿(约1.8亿令吉)的现金及股票,还有一栋价值3亿(约4340万令吉)的豪宅。
据悉,张清芳提告离婚依法只要缴交1000元(约145令吉)的调解费,便可在法官面前解决婚姻及财产问题,调解成立后还可退还500元(约72令吉)费用。
据周刊报导,主动提出离婚的是张清芳委请律师赖芳玉向台北地院提告,而要求离婚的主因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报导指称,由于宋学仁和张清芳生下第一个孩子时,男方已53岁,堪称“老来得子”,因此家中一切都以孩子为中心,外传丈夫对儿子食物、冷气温度和吃饭时间都订下明确规定,而张清芳做什么也都要先生点头。
张清芳曾说“丈夫不会支持我任何事情,只有支持我带孩子,其他事情不要扯到他,这样他最高兴”,有知情人士爆料婚后第2年,张清芳就曾有离婚念头,只是为了爱没有离开。如今儿子大了,多数时间在国外念书,张清芳选择恢单,认为人生不能只有小孩。
新闻来源:《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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