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赔偿少了214亿 林冠英:政府需证明没受骗
(吉隆坡2日讯)财政部前部长林冠英说,政府需证明并非遭高盛集团欺骗,因为该集团只是支付我国25亿美元(约106亿令吉),而非希盟政府早前向高盛索偿的75亿美元(约320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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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国际金融世界都认为高盛轻易脱身,因只需支付前朝政府索偿75亿美元的三分之一,就换来撤销对银行及高盛17个现任及前任董事的刑事控状。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宣布高盛同意支付我国政府39亿美元(166亿令吉),就欺诈一马公司(1MDB)达成和解,并不能掩盖其中14亿美元(59亿令吉)并非由高盛支付的事实,而是由全球执法机构索讨取回的1MDB资产。”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秘书长。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7月28日因7项罪名成立,因此高盛集团必须如纳吉,若证实有罪,不仅应判监,也需罚款骗取金额的5倍。
忽略1MDB巨债
他说,希盟政府之前索偿75亿美元,用以弥补由高盛安排的3批10年、价值65亿美元(约277亿令吉)的债券,其中10亿美元(约43亿令吉)则用以支付债券迄今所产生的利息。
他指出,以39亿美元放弃75亿美元索偿,已忽略1MDB留下的巨债,有关由政府担保的1MDB债务高达317亿令吉,若涵盖至2038年的剩余利息,则增加至415亿令吉,这笔总额不包括政府已支付的89亿令吉。
“这将让1MDB的总成本,包括债务利息,高达504亿令吉。”
他说,国盟政府需考量公众利益及问责制,回应大马人是否已获伸张正义,因为政府允许高盛仅支付三分一赔偿就脱身。
1. 于2012年5月18日,发行总值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配以5.99%的年利率
2. 于2012年10月17日,发行总值17亿5000万美元的债券,配以5.75%年利率
3. 于2013年3月16日,发行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配以4.4%的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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