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管令SOP◢ 违反居家令还播毒 遭殃者可提告
(哥打峇鲁5日讯)因接触违反居家隔离的冠病受调查病例(PUI),受连累感染新冠肺炎的公众,可采取民事诉讼对付该名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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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也认为,执法机构可另外从刑事角度,即引用刑事法典对付及提控散播传染病的人士。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西夫透露,冠病受调查病例(PUI)违令出外,散播病毒导致他人染病,受连累的民众可基于承受病情的痛苦及折磨,而起诉该名病例。
他说,检控方可引用刑事法典第269条文或第270条文,即从犯罪角度提控散播冠病的病例。
“刑事法典第269条文指出,任何人因疏忽散播高危疾病,危及他人生命,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刑事法典第270条文则说明,蓄意散播高危疾病,危及他人生命,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哈西夫针对吉打扁担饭业者日前从印度锡沃根加返回吉打后,被指示居家隔离两周期间,却到处趴趴走,散播病毒,连累至少20人患上新冠肺炎,如此指出。
莫哈末哈西夫也说,提控之前,检控方必须先看警方的调查走向,如果确实是一时疏忽引起,则引用刑事法典第269条文;若是蓄意散播病毒则要引用270条文。
马来西亚伊斯兰医生协会主席拿督阿末苏克里医生说,该协会同意政府更严格对付违反居家隔离者。
他说,一部分国人的自私态度,不顾他人的权利,加上政府已多次劝导和警告,因此政府是时候推出更严厉的对付方式。
“对我而言,应该将罚款提高至1万令吉,及坐牢超过一年。”
目前我国引用1988年预防及控制传染病法令第22(b)条文,任何违反14天居家隔离的人士,可被判坐牢5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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