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以不点名方式,声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不曾在反贪会扣留所过夜,但纳吉以自己曾两度在该会总部过夜为由,反驳林冠英说法。
“不像你(林冠英),我被反贪会延扣,过夜两次,一次是2018年7月的SRC案件,另一次是在2018年9月的1MDB(一马发展公司)案件。
“你真的以为反贪会大厦对我而言像是酒店,可以舒服地过夜,或希盟政府会给我卖份人情?”
纳吉今日向“当今大马”发文告指出,其妻子拿汀斯里罗丝玛曾在反贪会总部过夜,反观林冠英妻子获准回家。
不过,纳吉并无提及他两次遭反贪会扣留当天,是否都在扣留所过夜,以及他是否如林冠英一般穿上反贪会橙色扣留服。
另外,纳吉说,他不享有和林冠英一样的待遇,可将原定下午3时前往反贪会总部的指示,展延至晚上9时30分才执行。
他揶揄林氏,享有一名自称是政治委任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撤销林氏的控状,反观自己却要准备好历经完整的司法程序,包括提出上诉。
“与其责怪罪我、国盟政府或任何人,不如像我一样,堂堂正正地在法庭面审。”
纳吉认为,此时是林冠英证明自己在槟州海底隧道计划案中清白的最佳时机,并指若事实如林冠英所言,没有证据指向林氏面控的罪行,意味法庭将基于证据不足或没有证人,撤销其控状。
他说,若海底隧道贿赂案的证据不存在,林冠英不该拖延法庭开审日期。
“案件越快开审,越早能证明现任总检察长和反贪会滥权,在不具证据下提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