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2019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1指出,2017年及之前估税年的拖欠退税款项,已累计38亿700万令吉,至今还没缴清。
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承诺退税的款项总额是108亿5100万令吉,涉及126万名纳税人。
“在这项总数中,其中38亿700万令吉(35.1%)是2017年及之前估税年的拖欠退税款项,而70亿4400万令吉(64.9%)则是2018及2019估税年的退税款额。”
报告说,这是因为内陆税收局没有完全遵守“先退款再审计”(ReFAL)的指示。
“内陆税收局题为‘优先处理2017及之前估税年的退款案例’的内部备忘录,也只在2019年9月12日才发出。财政部截至2019年8月未拨出的附加拨款余额,总值55亿令吉,这笔余款也用作支付当年的退税。”
报告指出,延迟缴付退税也导致内陆税收局截至2019年,被迫承担高达3829万令吉赔偿,涉及从2013至2019估税年的13万5960宗案例。
“若退税没在指定时间内支付,赔偿金额还会继续提高。”
报告也建议,为了确保遵守财务条例,内陆税收局必须确保政府拨出的拨款,完全用来支付2017年及之前估税年的拖欠退税款项。
“该局也应落实先退款再审计,退税可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以避免在所得税法令第111D条文下必须作出延迟退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