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 “秘密警察”允外地人担任 民忧“港版警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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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 “秘密警察”允外地人担任 民忧“港版警暴”

    (澳门1日综合电)澳门“司法警察局修订案”将于10月12日生效,由于该法案容许澳门政府隐瞒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名单,也让中国当局可直接派人到澳门进行不受限制的秘密行动,民众因香港警暴例子,对法案感到不安,忧心言论空间更进一步被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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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澳门立法会于上月通过“司法警察局修订案”,当中最具争议的部分就是此后允许澳门政府不必对外公布国安执法人员名单,而所谓国安执法人员也就是俗称的“秘密警察”。

     (档案照)
    (档案照)

    澳门政府对此解释,由于执法人员将负责处理国家安全等情节重大的案件,部分人员因勤务需要,必须隐瞒身分,隐瞒名单是出于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考量。

    根据澳门保安司解释,申请豁免公布的特殊任务人员名单,除了“侦查员”按规定必须是澳门永久居民,外雇与其他技术人员,只要具备特殊职务需要的技能,都可以担任司法警察局的一般公务员。

    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区锦新表示,传统上,澳门所有公务员任命与升迁都会在政府公报上刊登,如果一方面容许澳门政府聘用中国人士到澳门担任特别职务,另一方面又不用刊登在政府公报上,这样就不免有“秘密警察”嫌疑,澳门民众担心该条款被滥用。


    澳门立法会议员林玉凤表示,据她理解,此类不公布名单的特殊任务人员类似香港的“卧底警员”。由于澳门本地警员的资历和能力,可能被认为不符合国家任务的要求,因此将来澳门保安司也许会与中国政府合作,派遣被认为合适的人才到澳门入职,而这些人士甚至会拥有不受澳门政府制约的权限。

    林玉凤透露,由于受到香港的政治气氛影响,澳门不少民众对“司法警察局修订案”感到不安,法案生效之后,当局不应滥用,执法也不宜政治化,以免破坏警民互信关系,出现白色恐怖。

    媒体人方俊表示,澳门一直都是一个“很乖的地方”,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通过这样的法律,无疑就是希望透过对言论的控制,让澳门市民比现在“更乖、更听话、更服从”。

    方俊指出,新法底下,那些秘密警察可以随意抓人,“你到底是谁?你的警察编号是什么?”现在这个就没有。就等于过去一年在香港看到的“警暴”。

    文:《自由亚洲电台》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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