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涉非法打斗罪成 周永恒考虑上诉
(香港讯)36岁周永恒去年12月在尖沙咀一间便利店内,涉与一名姓李的送货员大打出手,两人同被控在公众地方打斗罪。周永恒早前否认控罪,2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1500港币(约785令吉),扣减担保1000港币(约523令吉)后,需即时缴交罚款500港币(约262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法庭判词指闭路电视录影片显示周永恒被打倒地后,曾爬起身再冲向对方,有握拳动作,不认为他纯粹自卫,周永恒在事件中行为态度恶劣,是变成打斗的原因,他应该好好反省。
周永恒求情时强调没动手打人,他流血受伤,在精神上承受阴影,又提到疫情影响收入,目前从事的摩哆改装生意差。当他听取判案结果,向女法官表示:“很公义”、“衷心感谢”、“法官人美声甜”、“请受我一个鞠躬”。
不过,周永恒离开法庭时表示不满意判决,会与家人商量是否上诉:“这一年很疲累,只希望事件赶快过去。上诉对我来说成本高,赢、输又如何?当初选择自辩,就是相信’无罪假定‘那套法律能保护我,但事实上觉得我有动机就判,以后有什么事要走,不会报警。(以后言行小心?)我就是这样,无法小心。”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