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大东方保险 庭外和解 女商人获赔50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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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大东方保险 庭外和解 女商人获赔50万

    (吉隆坡2日讯)女商人购买两份人寿保险后罹患子宫颈癌,向保险公司索赔反遭取消保单,而起诉该公司;不过,诉辩双方针对其中一份保单的诉讼达成和解,答辩人需支付起诉人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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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人陈晓微(42岁)在2015年及2018年,分别向大东方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并在2018年12月产子后确诊子宫颈癌第4期,遂向该公司索赔,不料遭该公司以投保人患有焦虑症为由,取消保单以及全额退还早前所交保费。

    吴健南(中)在休庭后向媒体发表谈话。右为陈晓微。
    吴健南(中)在休庭后向媒体发表谈话。右为陈晓微。

    高庭于3月29日裁决,答辩人需在4月1日前,赔偿陈氏50万令吉,并将有关款项支付给陈氏代表律师,且随即终止该份保单。

    根据大东方保险早前透过律师团向法庭入禀的答辩书,大东方保险在做出理赔前已对陈氏的索赔进行全面评估,并发现陈氏并没有达到该公司定下的索赔门槛。

    大东方保险也在答辩书中透露,陈氏曾在2014年4月17日接受心理谘询,随后更于2017年2月13日被诊断患有焦虑症,必须定期服用阿普唑仑,也就是情绪和睡眠药物佳乐定(Xanax),惟陈氏一直都没有如实告知患有焦虑症一事。


    大东方保险于2019年6月18日的信函拒绝起诉人的索赔要求,并退还了她的保费,因此答辩人拒绝承担起诉人的保险是合法和正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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