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认为,即使现时紧急条例取代联邦宪法,国家元首可以在不需首相的建议下,谕令国会召开。
他今日在面子书贴文解释,这是因为当联邦宪法第55条款不适用,代表联邦宪法第40条款,即国家元首需要听取首相建议行事的条款也一并不适用。
“依据联邦宪法第55条款,只有国家元首有绝对权力停止、解散或召开国会。”
阿末扎希也说,紧急条例第14条文阐明,在紧急状态生效期间,国家元首可以在认为适当的时间召开、休会及解散国会。”
他补充,紧急状态条例第15条文也赋予国家元首权力,在与马来统治者及州元首商讨后,可以召开、休会及解散州议会的权力。
“国家元首确实可以随时召开国会;而这些观点也与国家元首在2月24日表达的立场,即国会可在紧急状态期间召开的立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