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5日讯)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任职的两名移民局官员因涉嫌索贿1万和收贿5500令吉,今日被控上法庭,不认罪后各以1万及2万令吉保外候审 。
被告莫哈末依兹米(35岁)被控于2020年10月,身为公务员,在甘榜吉江一间商店向慕哈末杰菲利索贿1万令吉,与其公职有所抵触,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次被告慕哈末阿里(27岁)则面对4项控状 。首控状指他于2017年12月30日,在马来亚银行汝来分行 ,身为公务员,通过哈丽发哈妮的银行户头,收取祖阿尼哈菲兹的1000令吉贿款。
第二、第三、第四项控状指被告分别于2019年8月25日、2019年10月22日 和2019年12月1日,在马来亚银行汝来分行,身为公务员,通过妻子阿米拉的银行户头,收取Era Services Network公司1500、1600、1400令吉贿款,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在此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交替控状下,被告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委会法令第25条文,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两被告皆不认罪。法官拿汀苏丽达允许两人各以1万及2万令吉保外,案展8月23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力夫菲道斯副检察司,两名被告代表聘律师莫哈末扎希及西达雅。
(视频由反贪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