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保员工安全导致死亡事故 建筑公司被判最高罚款5万
(莎阿南28日讯)一家建筑公司因未能确保工人的安全和福利,甚至导致一名印尼工人死亡,而被地庭判处最高罚款额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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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地庭法官罗菲雅基于辩方无法挑出合理疑点,昨日向由HAB建筑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郝威盛(译音,32岁)代表的该公司,判处上述判决。
控状指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早上10时30分,在多媒体道第7区的混合建筑工地,公司身为雇主,在塔式起重机操作过程中,未能确保所有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以致员工出现事故。
该公司因此抵触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5(1)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19条文下被惩处。
根据第19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该起事故中,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倒塌,导致38岁员工马特莱斯死亡,另3名员工即苏达米(50岁,印尼籍)、托法扎(41岁,孟加拉籍)和拉惹米亚(33岁,孟加拉籍)受伤。
该公司代表律师阿里夫阿斯拉夫以被告极力配合审讯过程,请求法官降低罚款。
他说,该公司已承担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1万令吉以及运送遗体返回印尼,另外也承担3名伤者的医疗费。
他也请求法官给该公司一些时间,在本周内筹募缴付罚款的资金。
不过,来自雪州职业安全和卫生局的主控官莫哈末尼占则促请法官考虑公众利益、让被告以及其他雇主记取教训下,判处被告相应罪行。
此案是在今年4月22日起进入审讯阶段,期间共传召8名控方证人和2名辩方证人;呈堂证物有3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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