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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3穿山甲 2.95 KG麟片 男子被判监1年 罚2782万
(美里16日讯)印尼籍男子被控非法拥有被列为受保护动物的穿山甲及麟片,日前在地庭被判监禁1年及罚款2782万令吉,或以额外监禁1年取代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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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森林企业机构今日发文告指出,法官莫哈末道菲在44岁被告拉吉曼承认拥有3只穿山甲及2782片穿山甲麟片的罪状后,作出上述判决,刑期从本月6日落网日计起。
“被告被控于本月6日下午5时40分,在没有野生动物管制员发出的合格执照或允许下,在瓜拉峇南持有3只穿山甲和2.95公斤穿山甲麟片,因此抵触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29(2)条文。”
砂森林企业机构也吁请公众如有相关捕捉、狩猎、贩卖或饲养受保护动物的情报,可以拨打热线019-8859996(古晋)、019-8883561(诗巫)、019-8332737(民都鲁)或019-8290994(美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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