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嘉禁赛两年◢体坛元老建议 李梓嘉上诉体育仲裁庭
(吉隆坡24日讯)曾担任大马奥理会秘书多年的体坛元老拿督谢国骥建议,马来西亚羽球男单李梓嘉可针对大马羽总两年不为他报名参加任何国际赛的决定,向位于瑞士洛桑的体育仲裁庭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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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国家运动员也可把问题提交给大马奥理会的运动员调解委员会,不过谢国骥认为这会比较棘手,因为大马羽总会长丹斯里诺扎也是大马奥理会会长,恐怕会有利益冲突。
谢国骥说:“如李梓嘉的运动员如果在国内难以解决问题,可以把争议交给体育仲裁庭,这之前也曾发生。体育仲裁庭是个独立机构,负责为体育俱乐部、协会和运动员调解问题,不过这过程代价也很高。”
“另外还有劳工法庭,若生计受到影响的案件也可在这里申诉,因为没人能阻止另一个人过上体面的生活。”
根据大马羽总和球员的合同,若球员在未达到特定标准的情况下离队,将会面临惩罚。罗斯林和伊斯迈沙曼在1996年离开国家队成为自由人时,就必须向羽总缴付赔偿金,陈俊翔在2011年离队转当自由人时也曾被禁止参加亚洲举办的赛事2年。
谢国骥认为,剥夺球员24个月的参赛机会很苛刻,因为这会危及到他们取得奥运资格的机会。“体育现在已成为一个产业,打羽球是这些球员的收入来源,因此长时间阻止他们参赛似乎是不对的,除非有纪律或兴奋剂的问题。”
“当然我希望会有双赢的结果,但以这个个案,羽总看来并无损失,但球员却失去了生计以过上美好和体面的生活。当然我知道有合同,但若有一方希望,总是能重新审查。羽总毕竟是一家人,不应该这样结束。这些球员都很年轻,为这项运动奉献了一生,难道没办法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吗?”
至于吴堇溦,谢国骥说:“她是两届世青冠军、青奥金牌和东运金牌,她因肠胃问题,在羽总麾下已两年没参赛。她去年离开时,是否得到了补偿?”
“她已经离开并决定自食其力,现在她想要按照自己的节奏重新比赛,却突然也受到了惩罚。为什么?这似乎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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