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法律专家认为,不能将美国法庭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涉嫌一马发展公司(1MDB)舞弊案审讯以及裁决的速度,与我国法庭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做比较,因为两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他们列出两者案件规模不一样,其中纳吉案从2年多前开审,但途中有许多非正审申请,是造成主要案件审理延误因素之一;其他因素包括冠病大流行下落实行动管制令而关闭法庭、控辩双方团队确诊、纳吉需出席国会,及辩护律师花长时间盘问证人等。
资深律师拿督哈尼夫告诉“透视大马”,比较黄宗华和纳吉的案件,显然不公平。
他说,黄宗华案件仅涉及美国金融法令,非整个国家资金。
他指出,控方指控黄宗华在高盛任职期间欺骗1MDB,抵触美国金融体系相关控罪,案中没有询问是谁创建1MDB、如何运作和董事是谁等;纳吉案则需清楚列明1MDB来历、创建者、运作模式,以及纳吉参与部分等。
哈尼夫说,纳吉有数宗案件在身,后者无法同时出现在每一宗案件程序。
他举例,若1MDB是一美发展公司且被提控者是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相信诉讼时间也一样长。
执业律师林伟杰说,1MDB案中有大量非正审申请,是促使主审案件被推迟原因之一,其中近期例子,是纳吉入禀申请聘请英女王御用律师为他辩护。
他解释,法官们也不想被公众指责没有公平审讯,因此都会同意延期。
另外,一名不愿具名的退休法官说,美国法官对延期审判方面更严格,并举例纳吉和其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经常要求延期,其中部分理由根本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