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表达心声为基本人权” 爪夷字非法集会 8被告无罪释放
(而连突1日讯)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8名理事被控非法集会案件,推事庭基于通过和平集会表达心声为基本人权,因此,宣告被告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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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给予的另3个无罪理由是:控方无法证明5人参与集会、控方无法证明8名被告抵触法令、我国宪法保障基本人权。
8名被告分别是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吴思亿、副主席钟树珍、 副秘书梁昭燃、而连宋华小董事长植明生、南唛华小董事长邝德福、华都巴来董事长黄琼猷、校友会主席熊龙生及而连宋华小家协主席植东生。
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20日早上11时22分,在双溪仁华小前悬挂横幅反对爪夷字纳入华小课程,抵触刑事法典142条文。
(视频:谢颖贤)
一旦罪成,他们可在相同法令第143条文(非法集会)下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8名被告于今早10时58分进入而连突推事庭听审,10分钟后走出法庭,向在场所有支持者分享无罪的喜讯,全场掌声及欢呼声不断。
由于法庭不允许其余人士入庭,8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拿督黄诗忠随后向媒体指出,推事莫哈末纳吉依斯迈以4个理由,宣布判决无罪。
另两名辩护律师为阿鲁杜拉沙米及T古纳西兰,此案主控官为依查妮副检察司。
8名被告是于2021年2月25日被控上庭,同年12月14日正式开审,控方所传召的证人共7人,分别是摄影莫哈末胡再尼、而连突警局局长莫哈末拉兹里、而连突警局交警组警官诺法华妮仄哈山警长、双溪仁华小保安沙哈曼奥斯曼、而连突警区主任玛兹兰警监、警长莫哈末慕海敏及调查官努莱妮警长。
推事的4个无罪理由:
1. 控方无法证明5人参与集会(仅能证明吴思亿一人在场)
2. 控方无法证明8名被告抵触法令
3. 通过和平集会表达心声,是基本人权
4. 我国宪法保障基本人权
近1年半的案件审讯,周三宣判之日,逾60名华教领袖、家长、村民、人民代议士等到场声援,支持阵容为案件开审至今最浩大。
在场包括董总主席陈大锦、副主席吴小铭、财政拿督杨安山、副秘书长杨才国、中央委员何广福、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主席拿督王鸿财、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会长叶全发、财政罗耀明、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财政邓宏才、马来西亚福建总商会总会长邱财加、署理总会长刘国泉、副总会长兼彭亨州主席郑兴华、副总秘书高桂莲及众理事,彭亨董联会主席林锦志、副主席魏永山、秘书长张翔坚、财政谢福兴、东彭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兼林明华小董事长杨月明、劳勿县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兼双溪兰华小董事长卢宇廷、淡属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吕炳全、劳勿中竞华小董事长徐忠善、劳勿都赖华小董事长林汉荣、劳勿县发展华小工委会副主席郭秒妘、秘书利美玲、马来西亚洪门金兰总会总会长廖石程、吉隆坡循人华小董事长拿督刘国泉局绅、吉隆坡尊孔独中副董事长拿督王发、雪州力行华小署理董事长张玉荣、雪州士拉央华小副董事长吴令安、吉隆坡峇都区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黄世辉、林连玉基金主席吴建成、前任义务秘书莫泰熙、董事尤荣顺、巴生滨海区联委会主席林顺康、行政部副主任林嘉年、公正党士满慕区州议员李健聪等。
陈大锦:对判决感欣慰
董总主席陈大锦随后向媒体指出,他对法庭这项判决感到相当欣慰,也证明8名被告所涉及的集会是合法和平集会,旨在表达华社的共同心声。
“8名被告所涉及的集会非常关键,它不是抗争,是华社和平表达心声的权利。”
他说,针对爪夷字纳入华小4年级课程事件,董总立场非常鲜明及坚定,即希望继续沿用2015年介绍各族文字及展现多元的模式。
“介绍多元除了爪夷书法,还必须包括中文书法、淡米尔书法及东马各族书法等内容。”
他说,较早前通过各项调查问卷包括教育部的调查,皆显示超过90%的民意,反对教育部将爪夷字纳入华小课程,教育部进一步展开问卷调查,对他来说没有意义,也浪费国家资源。
“学习马来文是我们的责任,董总无任欢迎教育部提升马来文教学;我们也不是反对爪夷书法,我们希望它纳入课程纲要的时候,是展现多元的。”
判决深具意义
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主席拿督王鸿财指出,该会的律师团义务协助这起案件,为站在华教前线的8名斗士提供法律的辩护,相信这起案件的判决,让所有爱护华教的人民都感到欣慰。
另外,人权律师西蒂卡欣说,推事强调,和平集会是国人基本人权,没有涉及抗争,她对推事正确的判决表示认同及赞扬。
吴思亿则说,案件开审至今,他与7名同道坚持了1年余,尽管对生活造成影响,以及形成莫大压力,但他们仍风雨同路,为华教坚持到底。
“周三的判决深具意义,我们还是相信大马的司法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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