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民:废死一旦落实 法官可参考80年代案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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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民:废死一旦落实 法官可参考80年代案例

    (吉隆坡11日讯/独家报导)上诉庭前法官拿督刘国民指出,国内法官早在80年代就获赋酌情量刑权,因此一旦废除强制死刑、赋予法官酌情量刑权法令修正案,在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及颁布宪报后,审理相关案件法官,可以用80年代案例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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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向《中国报》说,80年代后,国会修改法令制定强制死刑,所以废除强制死刑如同返回80年代的情况。

    “新加坡赋予法官酌情权,其法律也与我国大同小异,也可作为参考。英国等很多西方国家都没有死刑,无法作为参考案例。

    “修改法令后,不是说没有死刑,只是说法官可酌情量刑。”

    刘国民
    刘国民

    首相署部长(法律与国会事务)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昨日宣布,政府已同意废除强制死刑,改交由法庭酌情量刑取而代之。


    刘国民透露,废除强制死刑好坏属见仁见智,每宗案件都要根据案情裁决,但赋予法官裁量权是好政策。

    他说,目前的相关案件一经定罪,惩罚就是按国会当初所规定,法官没有其他选择;国会修改相关法令,恐怕也需一段时间。

    针对已判处强制死刑的案件,刘国民说,目前还不知道政府修正法令的范围,可否检讨相关案件。

    “若法令规定可检讨,那当事人可向法庭提出检讨申请。”

    另外,《每日新闻》报导,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扎基认为,强制死刑不会对犯罪者起到威慑作用,反而会因为法律中有太多的假设定罪被告,而导致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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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按照过去经验,强制死刑不会对贩毒罪起到威慑作用,因为大部分毒贩利用毒骡进行不法勾当;涉案的毒驴是无辜的,但因为法庭有足够证据定罪,而对其作出判决。

    人权组织赞扬政府废除强制死刑决定,认为这是政府朝正确方向迈前的一步。

    大马人民之声(SUARAM)认为,死刑不仅违背了人权原则,且根据国际法令,这也被视为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行为。

    “我们坚持认为,大马应考虑彻底废除死刑。然而,有关宣布是迈向免于死刑大马的重要一步。”

    《新海峡时报》报导,该组织说,截至2021年9月,仍有1366名死囚,其中大部分都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下被判有罪。

    人权委员会(SUHAKAM)前委员杰瑞佐瑟,也对政府接受特别委员会的报告,感到高兴,并表明有关报告必须公开。

    “这并不是说我们让那些罪犯逍遥法外,而是寻找一种替代量刑的方式。其他量刑可逆转,但死刑不能。

    “我们仍需要努力教育国人,虽然死刑不是最终的(惩罚形式),但须采取许多措施改变,并从学校开始阻止犯罪行为。”

    资深律师尼占峇斯希尔促请政府,暂缓执行强制死刑,直到对替代刑罚作出决定;且应不加区分地适用于审理中的案件,还有已被判处死刑的个人。

    他向《新海峡时报》说,根据目前的媒体报导,当局似乎在展开一项研究,以确定各种罪行的替代刑罚,而他认为在研究期间应暂停执行死刑。

    “既然有关决定应使各造受益,因此暂缓死刑必须立即生效,也应不加区分地涵盖所有案件。”

    社区安全联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则说,即便有强制死刑的存在,也未能有效震慑严重犯罪,如国内的贩毒问题也无法有效解决。

    他说,在部分情况,一些被毒枭剥削为毒驴的个人,法官被迫判处他们死刑;在废除强制死刑后,法官就能行使酌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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