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不可赦!轮流泼热水 烫死5岁儿 父监终身 母或判死
(新加坡12日讯)夫妻轮流泼热水烫死5岁儿,两人原本各被判监27年加鞭刑以及28年,控方今早上诉得直,五司加重刑罚。女被告谋杀罪名成立,或面对死刑,男被告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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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导,被告夫妻利兹万(30岁)与阿姿琳(30岁),原本分别面对9项和6项包括谋杀、蓄意伤害以及虐童的控状,死者是两人的5岁亲骨肉。
谋杀控状指他们于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之间,在中部一个租赁组屋单位内,至少4次用热水烫死者,最终导致他丧命。
案件2019年11月在高庭开审,审讯结束后,邓碧云法官隔年4月裁定两人共谋谋杀罪名不成立,原因包括本案没有出现足以推断出两人意图谋杀的证据。若共谋谋杀罪名成立,两被告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控方当时要求法官考虑修改女被告所面对的共谋谋杀控状,而非让她逃脱谋杀罪名,但同样被法官驳回。
控方于是改对两名被告提呈替代控状,夫妻分别面对9项和8项罪名,其中以危险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最为严重。法官最终在新的控状下将两人治罪。
不过控方不满判决,要求改判女被告谋杀罪成,以及夫妻俩都判终身监禁,上诉至最高法院,由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五司审理。
五司今早发表裁决,表示在刑事法典第300(C)共谋条文下,女被告直接或间接导致死者4次被热水烫伤,犯罪意图、犯罪行为以及共谋犯罪等条件都成立,所以批准控方上诉,判她谋杀罪名成立。
五司也推翻之前的高庭判决,判男被告终身监禁。
控辩双方将针对女被告是否接受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男被告鞭刑事宜进行陈词,案件择日审理。
毫无悔意
五司指男被告行为残酷,毫无悔意,谴责这是最严重的蓄意重伤他人案。
五司指男被告长时间虐待死者,罪行日益加重,死者脸部和下体等敏感部位都被烫伤。由于被告夫妻在家虐待死者,以致罪行迟迟未被揭发,死者惨遭虐待约4个月。
男被告求情称在接受心理测试后,被诊断适应功能低,但五司认为,被告是有能力,只是选择不执行医生给的任务,因此测试成绩才会那么低,这并非有力的求情因素。
五司也说,男被告的口供也显示他没有悔意,因此批准控方上诉。
漠不关心
拖延超过6小时才送儿就医,女被告坦言:“不送他入院,他就会死;送他入院,就是我们死。”
验尸报告显示,死者身体75%面积烫伤,头部、脸部有割伤,头颅和鼻梁骨骨折,死因为严重烫伤。
控方披露,被告俩见死者倒地后,因怕闯祸而没有立即送他就医,拖了超过6小时后才这么做,他们的虐待行为证明对死者的安全,甚至生命漠不关心,将个人利益放在他的生命之上。
此外,卫生科学局从死者伤势分析热水的温度,得出结果显示,被告俩以86.5至98.7摄氏度,平均温度高达92.6摄氏度的热水烫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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